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启用防伪电子章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12-20
敬启者:
为进一步增强印章管理工作的安全性与便捷性,防范风险,提高效率,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20日起正式启用防伪电子章。
启用的防伪电子章包括“民生置业有限公司”章、“民生(北京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”章、“北京民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”章、“民生(北京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**分公司”章、“民生(林芝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**分公司”章等由置业公司刻制或置业公司授权刻制的印章。
本司防伪电子章通过打印方式呈现,并加载防伪标识,具有唯一、不可复制等特性。本司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及防伪技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经我司电子印章系统打印生成的防伪电子章为我司真实的意思表示,与实物章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。防伪电子章的使用范围与对应实物章使用范围一致。
本司客户遇有防伪电子章真伪鉴定需求,可通过本司官网或联系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专业鉴别。
特此公告
民生置业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0日